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MB1215DE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 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MB1215DE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

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使用集装箱检查系统项目建设的1MB1215DEHS)型组合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验收,并编制了验收报告,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邮箱:gzhghuanghuixin@customs.gov.cn

联系电话:18122368238

联系人:黄惠欣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10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公示起始时间:20201118日至20201216日。

技术支持 英铭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