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高新区公共码头 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高新区公共码头
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海海关高新区公共码头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扩建项目建设的1套MB1215DE(HS)型组合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验收,并编制了验收报告,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邮箱:wangzhiyi@customs.gov.cn
联系电话:0750-7352909
联系人:梁伟源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连海路413号港口大厦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公示起始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