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深圳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深圳市人民医院对其在院本部在内科住院大楼一楼建设核医学科,使用1SPECT/CT(属类射线装置)开展放射性同位素锝-99m显像诊断;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碘-131用于甲亢和甲癌治疗,并设置2间甲癌病房;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磷-32和锶-89用于放射治疗;使用1枚锶(90)-(90)用于敷贴治疗,属Ⅴ类放射源。核医学科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内科住院大楼十五层介入中心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放射诊疗等场所及其环境保护设施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了验收报告,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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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5-25533018

联系人:肖新华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东门北路1017号大院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公示起始时间:2022623日至20227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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