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核技术利用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核技术利用改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核技术利用改建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验收,并编制了验收报告,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邮箱:/
联系电话:0755-84396619(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联系人:张景辉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4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7月19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核技术利用改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核技术利用改建项目验收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核技术利用改建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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