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广州汉高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科学城南云二路9号
  • 【联系人】
  • 张小敏
  • 【项目名称】
  • 广州汉高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氢氟酸储罐扩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氢氟酸储罐扩容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额:280万元人民币;

    项目规模:建设1个27m3氢氟酸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广州汉高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科学城南云二路9号现有厂区内。厂区东面为河涌;南面为南云二路、道路另一侧为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菲迪薄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UL美华认证公司广州分公司;西面为南云一路、道路另一侧联德(广州)机械有限公司、博能电子公司;北面为杜邦应用面材广州公司。

  • 【现场调查人员】
  • 饶米贵、张满枝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小敏
  • 【采样、检测人员】
  • 饶米贵、张满枝、李晓志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4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小敏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化氢、氢氟酸)。化学因素固定检测岗位3个,化学因素检测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 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

    1.1 项目运行过程中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6.1 持续改进

    1.1.1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张贴公司公告栏进行宣传告知。

    1.1.2 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1.1.3 如果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1.1.4 项目正式运行后,应纳入现有管理体系,每年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进行定期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能力和工作的规范性进行考察,确保其体检结果准确、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 施工期建议

    1.2.1 建设单位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将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在招标过程中就应与总承包方或各施工方签订关于职业卫生相关协议,明确施工方为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并负责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2.2 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要求以后的施工方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各工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以及应急健康检查,并建立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施工过程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阶段进行监测)。

    1.2.3 在以后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求各施工方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含项目的施工概况,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检测;施工过程中的防护设施设置;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设施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施工完成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2 评价结论

    2.1 本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他危险品仓储业,且建设单位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预测等综合分析。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3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关键控制点

    本项目正常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化氢、氢氟酸)。

    本项目关键控制点为卸车点和氢氟酸库房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化氢、氢氟酸)。

    综上分析,本项目在试运行阶段执行了我国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较合理、运行正常。现场调查和检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正常生产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如能保证当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可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控评报告》的修改意见

    1、进一步细化利旧部分内容;

    2、细化氢氟酸泄漏的应急救援的分析与评价;

    3、专家提出的其他个人意见。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整改意见

    加强员工职业病防治知识宣教、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技术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控评报告》,修改稿须经专家组确认。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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