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广州丰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中路20号
  • 【联系人】
  • 朱琦
  • 【项目名称】
  • 广州丰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广州丰铁五期工厂扩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正常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紫外线、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臭氧、电焊烟尘。

  • 【现场调查人员】
  • 【现场调查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配置等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能根据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在初步设计中进行设计和完善,拟建项目在采取了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一)职业病防护设施补充措施及建议

    建议设将休息区与焊接作业区用双层岩棉彩钢板与焊接区进行分隔,避免焊接作业区的尘毒和噪声影响。

    (二)个人防护用品补充措施及建议

    应为破坏工配发SNR值大于45dB(A)的耳塞,或采取耳塞和耳罩同时使用的方式。

    (三)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1)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及最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内容,并贯彻落实。

    2)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3)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号)和《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并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学时。如实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

    4)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职工(如破坏操作工)听力保护计划。

    5)项目建成后,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评价报告》编制规范,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可行。

    二、对《预评价报告书》的主要修改意见

    1. 补充破坏室和休息室在车间的拟设位置,并针对两个场所的隔声降噪措施提出补充建议;

    2. 完善隔声降噪设施的分析和评价;

            3.专家提出的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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