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佛山市迪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联系人】
  • 胡玉娟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迪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佛山市迪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额:100万元;

    项目规模:年产全向吸顶天线15.6万部,定向壁挂天线61.2万部;

    建设单位:佛山市迪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南4号C1座厂房,生产用房租赁永益工业园厂房,生产车间西面约15m为尚宴玻璃科技公司,南面约15m为震和铝业有限公司,东面约15m为汉锐遮阳公司,北面约15m为空置厂房。

  • 【现场调查人员】
  • 饶米贵、梁宇熙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8年10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何卫贤
  • 【采样、检测人员】
  • 杜泳江、梁宇熙、郭伟平等7人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8日、2020年1月15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何卫贤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锡、铜及其化合物、乙醇、噪声、微波辐射、手传振动。

    本项目噪声检测,共设置15个固定采样点,选取2个岗位操作工作为个体采样对象。检测结果显示:稳态噪声2个固定检测地点噪声强度低于85dB(A);非稳态噪声13个固定检测地点中有2个点位检测噪声强度超过85dB(A);1个检测点WBGT指数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5个手传振动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4个微波辐射固定点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4个岗位受检工人接触噪声强度中除一车间组装岗位(冲接)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85dB(A),其余3个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合格率为75%。化学毒物固定检测点位6个,化学因素检测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合格率为100%;2个岗位操作工个体化学因素检测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 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

    1.1 项目运行过程中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1.1.1 工程防护补充措施

    1) 建设单位应在定期加强对冲压、铆接等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增加润滑,减少摩擦产生的噪声。

    2) 在满足工艺条件下,降低吹扫空气的压力,降低噪声危害强度。

    3)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将焊接岗位独立布置或将焊接工位与手工组装工位分别布置在生产线对侧,避免焊接作业影响其他手工组装区域。

    1.1.2 辅助用室

    建设单位应在车间设置更衣室,配置更衣柜,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

    1.1.3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应为使用酒精擦拭的组装岗位配发防毒口罩或一次性活性炭口罩和橡胶手套。

    1.4 持续改进

    1.4.1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完善并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张贴公司公告栏进行宣传告知,噪声超标岗位人员适度减少接触时间,严格按要求佩戴防噪耳塞。

    1.4.2 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1.4.3 如果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1.4.4 建设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中的规定,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职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应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和检查各岗位人员针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正确,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检查结果做妥善处理,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4.5 项目正式运行后应每年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进行定期检测,并对体检机构的规范性进行考察,确保其体检结果准确、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6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1.5 施工期建议

    1..5.1 建设单位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将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在招标过程中就应与总承包方或各施工方签订关于职业卫生相关协议,明确施工方为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并负责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5.2 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要求以后的施工方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主要为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各工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以及应急健康检查,并建立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施工过程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阶段进行监测)。

    1.5.3 在以后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求各施工方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含项目的施工概况,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检测;施工过程中的防护设施设置;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设施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施工完成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2 评价结论

    2.1 本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

    2.2本项目车间卫生等级为3级,设置的辅助用室种类、数量及地点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缺少更衣室。

    2.3本项目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基本符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的要求,组装使用酒精时缺少防毒口罩和橡胶手套。

    2.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预测等综合分析。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5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关键控制点

    本项目正常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锡、铜及其化合物、乙醇、噪声、微波辐射、手传振动。

    本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组装工位的噪声,焊接工位的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锡。

    综上分析,本项目在试运行阶段执行了我国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较合理、运行正常,但防噪设施效果欠佳。现场调查和检测表明:建设单位在正常生产时,除一车间组装工位、空压机房等工作场所产生的噪声强度大于85dB(A),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如能保证当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采取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可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控评报告》的修改意见

    1、核实与细化原辅材料信息,完善相应的化学毒物的识别与分析;

    2、完善设备布局评价内容;

    3、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整改意见

    1、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高噪声区域与低噪声区域分开,有毒区域与无毒区域分开;

    2、对车间局部排风设施进行合理的调整;

    3、改善车间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职业卫生告知卡;

    4、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三、技术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控评报告》。

            专家组同意整改后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

技术支持 英铭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