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珠海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珠海市富山工业园高栏港高速西侧、七星大道北侧。
- 【联系人】
- 陈耀迎
- 【项目名称】
- 富山北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现场调查人员】
- 无
- 【现场调查时间】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无
- 【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无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无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再经过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以及实验室的检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得出以下结论:
1 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业下的机动车燃油零售(行业代码F5265),按照《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暑降温等防护设施,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表明防毒、防噪减振设施、防暑降温设施的防护效果良好。
3 结论
3.1 职业卫生“三同时”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本项目做到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场所各类防尘、毒、防噪、防暑降温等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能满足职业卫生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
3.2总体布局
本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3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4辅助用室
本项目辅助卫生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5建筑卫生学
本项目建筑卫生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6个人防护用品
本项目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 39800.1-2020)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
3.7 应急救援设施
本项目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要求。
3.8职业卫生管理
本项目设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了较全面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但缺少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综合预案及中暑专项预案,未组织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演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未按照法规进行整理、分类存放。
3.9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
本项目设置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可保障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的有关要求。
3.10职业健康监护
本项目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上岗、在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且建立了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档案,体检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11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关键控制点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加油区的苯、甲苯、二甲苯、戊烷、庚烷、溶剂汽油、甲基叔丁基醚。
生产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夏季高温。
关键控制点位加油卸油区接触的夏季高温、苯
4建议
4.1 应积极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每年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等,每年定期组织中暑、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2 应在加油站站房墙面至少设置1张苯危害告知卡,设置高度及告知卡材质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4)的要求。
4.3 根据国家最新职业病防治法律、标准及时修订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制度,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符合法规要求,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各档案资料分类存放,及时整理,确保档案管理完整、有序。
4.4 应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中暑专项预案,并积极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包括夏季高温中暑、油气中毒等。
4.5 定期维护防护设施和更换个人防护用品,确保防护效果,滤毒盒应根据使用有效期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更换,如果作业佩戴时出现油气气味即需马上更换。
4.6 按照规定,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每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4.7 如果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职业病危害评价。
4.8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项目自验收后30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意见:1完善呼吸防护用品评价。
2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评价。
3专家提出的其他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