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 【地理位置】
  • 佛山市高明区富湾工业园
  • 【联系人】
  • 刘双喜
  • 【项目名称】
  • 佛山高富油品码头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占地面积约64万m2,是以生产重交沥青为主的专业沥青生产公司。公司现有两套常减压蒸馏装置、一套减粘裂化装置、一套改性沥青装置以及相应的储运、公用工程系统。

    高富公司现有码头共4个泊位,包括面江侧2个1000DWT泊位、背江侧2个500DWT油品泊位,总设计通过能力约80万t/a。随着公司发展,由于现有码头通过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公司拟在厂区东侧江边新建3个油品泊位码头,码头平面上为引桥式布置,码头平台长391m,宽16.0m,码头通过2座引桥与后方进行连接。

  • 【现场调查人员】
  • 【现场调查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汽油、柴油、石油沥青、噪声、高温。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1)本项目总体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建筑卫生学等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在辅助用室、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2)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3)拟建项目关键控制点为装卸平台装卸接驳和扫线时的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汽油、柴油、石油沥青和噪声,以及码头露天区域的夏季高温。

    (4)拟建项目在采取了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符合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建设单位应据员工人数量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规定在码头控制室设置卫生间。
    (2)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47号)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2017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3)
    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 建设单位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日常监测时,应将码头部分包含在检测范围内。

    (5)建设单位应明确为员工配发耳塞,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应按照防护性能及防护需求进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需有使用人签字确认。

    (6)建设单位应在码头每个装卸平台附近设置喷淋洗眼装置,喷淋洗眼装置的保护半径不得大于15m

    (7)建设单位应在码头显著高处设置风向标。控制室应配备有效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定期检查其性能,员工检仓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细化对污水收集池的危害防护评价;进一步完善对沥青危害的识别与防护评价;落实专家其他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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