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889号
  • 【联系人】
  • 王艳
  • 【项目名称】
  • 全自动连续压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全自动连续压榨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额:28994.0万元人民币;

    项目规模:设计年产酱油半成品5.78×105t;

    建设单位: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拟建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889号现有厂区内。

  • 【现场调查人员】
  • 【现场调查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氢氧化钠、过氧乙酸、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本项目总体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在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能根据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在初步设计中进行设计和完善,拟建项目在采取了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符合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防护补充措施

    建设单位应将拆渣及洗布机、输渣系统集中布置,与压榨机隔离。

    2 职业卫生管理

    (1) 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相关要求,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补充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做好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包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职业病危害告知与员工教育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发放、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与检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2) 建设单位应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 第51号)和《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并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学时。如实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

    (5) 建设单位应在拆渣区、布酱区和输渣区设“噪声有害”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在加热区设“注意高温”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在布酱区、拆渣及洗布区、空压机房、离心机房和输渣区增加“戴护耳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6) 本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应明确为清洗、清洗剂配制人员的防护用品的规格、型号参数。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应按照防护需求进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需有使用人签字确认。

     4 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1)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预案,使其具有针对性。

    (2) 建设单位应在CIP站清洗剂和消毒剂配制点设置喷淋洗眼装置,喷淋洗眼装置的保护半径不得大于15m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补充完善现有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评价;

    2.进一步补充岗位送风和全面通风的评价;

    3.补充对强碱配制应急防护的评价;

          4.落实专家组的其他意见。

技术支持 英铭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