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造船基地内
- 【联系人】
- 罗永东
- 【项目名称】
- 龙穴海洋平台起重机及船舶甲板机械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出运码头部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龙穴海洋平台起重机及船舶甲板机械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出运码头部分);
建设单位: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码头长100m,宽20m,1个2000t级泊位;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2184.06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造船基地内,南侧为广船国际公司,东侧为珠江河口水面,北面为黄埔造船厂,西面为鸡抱沙北路。
- 【现场调查人员】
- 饶米贵、邓滔
- 【现场调查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肖光成
- 【采样、检测人员】
- 梁宇熙、饶米贵等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7年1月11日~2107年1月13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林不凡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电噪声和夏季高温。
噪声、高温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2.1 本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总平面布置、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专项经费、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急救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2.2 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相关规定。但体检人数不全。
2.3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
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分析,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试运行阶段基本上执行了我国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较合理、运行正常,工作场所及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如能保证当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采取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可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1 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
1.1 项目运行过程中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1.1.1 职业卫生管理
(1) 建设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在生产管理活动中,补充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2) 建设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当地安监部门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并保存申报资料作为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1.2 应急救援设施与措施
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救援物资,组织公司员工进行高温中暑的应急救援的培训及实际演练,并将演练情况如实记录,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1.3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使用人签字,并严格监督员工正常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1.4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建设单位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建议在码头处设“注意高温”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在起重机处设“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和 “注意高温”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建议
1、补充现有企业概况;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评价内容;
3、细化职业健康检查评价内容。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整改意见:
1、补充警示标识设置;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