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惠州市博罗园洲镇东坡大道欣旺达新能源产业基地
  • 【联系人】
  • 罗嗣骏
  • 【项目名称】
  • 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为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及优势,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在惠州欣旺达工业园成立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为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芯生产加工的民营企业。该公司将致力于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业务,并积极开拓市场,力求成为国内锂离子电池产品主流供应厂商。

  • 【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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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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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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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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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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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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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锰酸锂粉尘、钴酸锂粉尘、钴及其氧化物、氟化物、氟化氢、石墨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X射线、γ射线。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本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卫生标准、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落实职业病危害综合防护措施,预期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建设项目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一)工程防护补充措施

    (1) 应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按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逸散的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2) 应在初步设计中进一步细化通风设计。涂布间、辊压分条车间、装配车间、注液车间和电解液放置区、干燥房、二封间、分容车间、化成间等空调车间人均新风量不低于30m3/h 。有洁净度要求的车间人均新风量应≥40m3/h

     (3) 加强对放射装置及放射源防护,放射装置附近1m的限制区域用警示线区隔,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放射源需划分监督区和控制区。

    (二)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喷淋洗眼装置的服务范围不大于15m,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10s内得到冲洗,并确保四季温水供应,温度低于30℃,防止有毒物质第二次吸收。并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防止眼睛和皮肤发生化学性灼伤。

    (2)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将本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关信息,如MSDS等告知就近有急救条件的医院。

    (3) 本项目建成后,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针对氟化物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 应配备X、γ射线检测报警仪1-2台。

    (三)个人防护补充措施

    本项目应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明确个人防护用品的型号、发放数量和发放周期,并且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

    (四)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1) 本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2)建议建设单位制定完善放射卫生管理体系,设置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并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明确小组的成员及主要职责;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工作岗位职责、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及个人剂量监测方案、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等。

    (3) 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中单列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 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应及时为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上岗后,应参加定期(间隔不超过两年)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

    (5)应明确对放射源的管理,制定放射源丢失专项应急预案。

    (6)建设单位应与生产厂家签订检维修协议,明确双方职责。

    (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设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组织所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卫生机构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验收与检测

    (1)本项目不足部分已在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补充建议,应在设计及施工建设过程中给予完善和落实。卫生防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委托相应的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3)本项目在设计或建设中,建筑布局、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与目前提供的评价基础资料有变更时,须另行评价或补充评价。

    (4)项目建成投产后,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细化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及作业人员操作方式的描述分析内容;

    2、进一步完善洁净工作区域通风换气的分析评价;

    3、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分析评价,提出针对性建议;

         4、专家提出的其他个人意见。

技术支持 英铭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