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佛山市迪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南4号C1座厂房
  • 【联系人】
  • 何卫贤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迪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佛山市迪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额:100万元;

    项目规模:设计年产向吸顶天线15.6万部,定向壁挂天线61.2万部;

    建设单位:佛山市迪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拟建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南4号C1座厂房,生产用房租赁永益工业园厂房,生产车间西面约15m为尚宴玻璃科技公司,南面约15m为震和铝业有限公司,东面约15m为汉锐遮阳公司,北面约15m为空置厂房。

  • 【现场调查人员】
  • 【现场调查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手传振动、微波辐射、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铜及其化合物。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 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

    1.1 项目运行过程中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1.1.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设单位应在二车间组装线存在锡焊的工位设置局部通风排毒系统或吸烟仪,并定期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1.1.2职业卫生管理

    (1) 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2)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3)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号)和《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并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学时。如实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

    (4) 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1.1.3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应明确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型号、规格及防护性能,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使用人员的签字确认,耳塞的SNR值宜在9~20dB,防尘毒口罩应为KN95以上,可过滤无机金属烟尘。

    2 评价结论

    2.1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建筑卫生学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

    2.2本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3本项目拟配置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基本符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651-2008)和《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的要求。

    2.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预测等综合分析,故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5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关键控制点

    本项目正常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手传振动、微波辐射、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铜及其化合物。

    拟建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焊接人员接触的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铜及其化合物。

    综上分析,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应急救援措施配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辅助用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建筑卫生学等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能根据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在初步设计中进行设计和完善,拟建项目在采取了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符合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细化生产车间全面通风评价;

            2、专家提出的其他个人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

技术支持 英铭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