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佛山明宝复合塑料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大道东25号
  • 【联系人】
  • 侯会哲
  • 【项目名称】
  • 佛山明宝复合塑料有限公司二期厂房扩建项目(500系)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二期厂房扩建项目(500系);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额:1600万元人民币;

    项目规模:1条生产线,年产4000t复合塑料;

    建设单位:佛山明宝复合塑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大道东25号,佛山明宝复合塑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现场调查人员】
  • 饶米贵、李晓志、邓滔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8.5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婷娟
  • 【采样、检测人员】
  • 李晓志、梁宇熙、郭伟平等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8-9-18~2018-9-20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婷娟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锑及其化合物、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粉尘、聚乙烯粉尘、聚碳酸酯粉尘、玻璃棉粉尘、滑石粉尘、石蜡烟、酚、乙酸乙酯、丙醇、丁醇、乙酸丁酯、碳酸二甲酯、双丙酮醇、噪声、高温。

    本次共设置10个固定噪声检测点,4个岗位操作工作为个体采样对象。

    检测结果显示:

    (1)稳态噪声5个固定检测地点中有2个点位检测噪声强度超过85dB(A);非稳态噪声10个固定检测地点中有4个点位检测噪声强度超过85dB(A);2个检测点WBGT指数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4个岗位受检工人接触噪声强度中除运转工(检查)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余3个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超过85dB(A),合格率为25%。

    (2) 化学毒物固定检测点位6个,化学因素检测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合格率为100%;2个岗位操作工个体化学因素检测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 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

    1.1 项目运行过程中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1.1.1 职业卫生管理

    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47号)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有限空间作业规程,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在职业卫生揭示栏公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与措施方案,落实听力保护计划。

    1.1.2应急救援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补充高温中暑、化学品泄漏和中毒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定期的实际演练。

    2 评价结论

    2.1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建筑卫生学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

    2.2本项目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基本符合《生产过程卫生安全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的要求。

    2.3 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相关要求。

    2.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合成材料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预测等综合分析,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5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关键控制点

    本项目正常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锑及其化合物、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粉尘、聚乙烯粉尘、聚碳酸酯粉尘、玻璃棉粉尘、滑石粉尘、石蜡烟、酚、乙酸乙酯、丙醇、丁醇、乙酸丁酯、碳酸二甲酯、双丙酮醇、噪声、高温。

    拟建项目关键控制点为运转工、设备技术接触的噪声和粉尘,原材料准备接触的粉尘。

    综上分析项目在试运行阶段执行了我国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合理、运行正常,但防噪设施效果欠佳。现场调查和检测表明:建设单位在正常生产时,除投料区押出机造粒机空压机房等工作场所产生的噪声强度大于85dB(A),运转工和设备技术接触的噪声强度大于85dB(A),冷却水塔处高温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如能保证当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采取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可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控评报告》的修改意见

    1、补充防止二次扬尘的评价;

    2、专家提出的其他个人意见。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整改意见

    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听力保护计划;

            2、完善投料岗位防止二次扬尘的措施

              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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