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园889号厂区内
  • 【联系人】
  • 陈梅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调味蚝油五车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调味蚝油五车间;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额:235.8万元;

    项目规模:炒制小麦粉1188吨/年;

    建设单位: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扩建于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园889号厂区内,厂区东面是海天大道,北面是三喜路,西面为兴创路,南面为三和路。

  • 【现场调查人员】
  • 饶米贵、邓滔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梅
  • 【采样、检测人员】
  • 黄文勇、梁宇熙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9-4-17~2019-4-19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梅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高温、小麦粉粉尘。

    本次噪声检测,共设置4个固定采样点,选取3个岗位操作工作为个体采样对象。检测结果显示:噪声4个检测点噪声强度、2个检测点高温强度及3个岗位受检工人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粉尘固定检测点3个,粉尘检测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3个不同岗位操作工个体粉尘检测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 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

    1.1 项目运行过程中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1.1.1 持续改进

    1)建设单位应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完善并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张贴公司公告栏进行宣传告知。

    2)建议建设单位完善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业健康检查针对危害项目包含噪声、粉尘和高温。

    3)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的浓强度。

    4)如果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5)项目正式运行后应每年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进行定期检测,并对体检机构的规范性进行考察,确保其体检结果准确、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建设单位应根据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7)建设单位应完善配备日常监测设备,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2 评价结论

    2.1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员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建筑卫生学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

    2.2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组织1名本项目员工进行了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2名本项目员工进行在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基本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宜完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食品制造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预测等综合分析,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4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关键控制点

    本项目正常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高温、小麦粉尘。

    本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炒制间炒制设备投料和出料时接触的粉尘

    综上分析,本项目在试运行阶段执行了我国有关职业卫生管理规定,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较合理、运行正常。现场调查和检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灌装间、炒制间和除尘间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小于80dB(A),工人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小于80dB(A),为非噪声作业岗位;接触WBGT指数为24.4℃,为非高温作业岗位,粉尘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如能保证当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采取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可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控评报告》的修改意见

    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评价。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整改意见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评报告》。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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