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汕头市濠江区南部的广澳湾内
  • 【联系人】
  • 张平
  • 【项目名称】
  • 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汕头港广澳港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汕头港广澳港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部的广澳湾内;

    项目投资:287550万元;

    项目规模:2个10万吨级,1个1万吨级泊位,年通过能力125万个TEU。

  • 【现场调查人员】
  • 尹凡、 邓滔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4月15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平
  • 【采样、检测人员】
  • 李晓志、冼肇杨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0年5月7日~9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平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化学因素:其他粉尘、二氧化氮、氨、臭氧、硫化氢、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氢氧化钠。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显示,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现场调度员、岸桥司机、场桥司机维修工接触噪声的8h或40h等效声级小于80dB(A)。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采取了相应的防噪、防暑降温、防尘毒等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物理及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单位针对不同的作业岗位配备了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且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能有效运行。因此,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如能保证当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采取本报告第6章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可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一)工程防护补充措施

    (1)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组织2020年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在岗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2)维修间电焊作业、打磨作业、切割作业尽量在通风情况良好的地点进行,作业时要求工人位于上风侧。

    (3)本次检测期间不属于夏季最高温季节,建议用人单位在高温季节,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结构对夏季高温进行补充检测与评价。

    (二)持续改进

    (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

    (2)如果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职业病危害评价。

           (3)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项目自验收后30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评价报告》编制规范,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可行。

    二、对《控评报告书》的主要修改意见

    1、补充有限空间作业的预防措施及防治效果评价;

    2、应将外包作业人员列入相应的控评范围;

    3、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中应考虑变电所的工频电磁场;

    4、完善PE峰接触浓度分析;

    5、专家的其他个人意见。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的完善意见:

    1、污水处理站应急救援配备便携式五合一气体检测仪、供气式防毒面具、移动式通风装置;

    2、完善警示标识的设置;

           3、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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